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2160期)。
1、“满洲里市自然资源执法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执法协调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涛
开办资金
6.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提供辅助保障。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宣传贯彻 执法协调中心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 卫片 例行督察 专项督察的辅助工作 自然资源执法档案收集 整理 保管 权限范围内土地 矿产 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辅助工作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满洲里市建设大厦1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2MB082082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