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38539期)。
1、“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刘晓亮
开办资金
4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委托履行住建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受委托行使市场监督 环境保护 城市规划 公安交通 食品药监 水利等方面的部分处罚权等职能。
住所
满洲里市一道街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2MB1F49870M
2、“满洲里市医保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满洲里市医保局综合保障中心
姜成瑶
5万元
主要承担市医保局日常运转 综合服务 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 承担医疗保障经办 公共服务体系 信息化建设等
满洲里市合作区管委会12楼及一楼社保大厅
12152102MB1F498540
3、“满洲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满洲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贾为民
3万元
负责全市基本医疗 生育 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承担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统计和稽核等事务性工作 全市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工作
满洲里市合作区管委会12楼
12152102MB1F49862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