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37243期)。
1、“满洲里市职工服务中心(满洲里市工人文化宫)”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满洲里市职工服务中心(满洲里市工人文化宫)
法定代表人
李蕊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全市职工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主要承担困难职工特定群体帮扶救助 帮扶政策咨询 法律援助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为下岗转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就业服务 “12351”职工维权热线 职工信访维权受理 职工文体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
住所
满洲里市东山办事处办公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2MB1J9692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