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89180期)。
1、“满洲里市新开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满洲里市新开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柴志强
开办资金
2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能,统一以乡镇名义开展工作 完成市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满洲里市东湖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2MB1A9473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