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6557期)。
1、“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姚广武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海拉尔区委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承担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保教设备的配备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办学等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海拉尔区党政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1MB1H46882X
2、“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中心
张桂瑛
1万元
组织、协调、联络区挂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离退休老干部、“五老”等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科学文化知识、民主法治等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类活动;开展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草市路开发区综合办公楼
12152101MB1H4734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