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1561期)。
1、“呼伦贝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相关咨询服务提供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受理、调解及协助查处 统计、分析、整理诉求业务数据 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组织开展 消费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披露 消费维权领域公益诉讼、听证
住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海拉尔大街东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0MB0816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