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8851期)。
1、“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灵泉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灵泉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张艳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为辖区居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 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中医药(蒙医药)医疗、保健、健康管理等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 卫生院信息化
住所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灵泉镇解放路东侧,灵泉国营食堂原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703MB0A5468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