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2198期)。
1、“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峰
开办资金
6.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投诉举报受理、案件调处 法律法规咨询、政策咨询、信息查询“12333”服务热线信息资源库应用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第三街道东壕路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703MB091397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