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0370期)。
1、“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合作交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合作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熙文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完善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机制 研究推进全区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 承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及其随行人员赴我区开展公务活动有关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区内外党委(含纪检监察机关) 人大 政府 政协派出的各类工作团组及其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和随行人员 以及大型企业 金融机构赴我区开展公务与合作交流有关接待服务保障工负责全区重大活动有关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统筹协调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 承担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新政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703MB1J6105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