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达茂联合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51534期)。

1、“达茂联合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达茂联合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刚兵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有关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方面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低耗能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创建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的技术服务工作。 参与局机关组织的研究拟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协助局机关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技术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对全旗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施质量技术指导;对全旗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进行技术指导;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局机关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进行技术抽查。 。 承担各类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备案、消防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 协助局机关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对施工承包单位关于农民工工资账户,实名制管理及对农民工工作量考核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对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担保,向农民工账户提供资金及相关资料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等。

住所

达茂旗住建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23MB1K07966K

 

2、“达茂联合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达茂联合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吕帅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局系统相关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局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担住建系统综合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局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收存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3)承担全旗燃气、热力行业管理行政辅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发展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 (5)贯彻执行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6)协助局机关负责政府主导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筹集、运转和租赁补贴工作; (7)协助拟制全旗市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8)承担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房地产及房产中介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我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房产面积测绘等行为进行日常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住所

达茂旗住建局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23MB1K0795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