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4892期)。
1、“包头市青山区第一中学复兴分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第一中学复兴分校
法定代表人
付恒霞
开办资金
5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立德树人、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组织实施初中阶段教育教学和学历教育工作以及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复兴大街110国道以北,银海路以西,规划七路以东,北郊防洪沟以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4MB1U66842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