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1845期)。

1、“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霞

开办资金

61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市民大厅进驻部门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民大厅硬件及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市民大厅的运行保障。负责市民大厅“一窗式”综合受理、帮办代办、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等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市民大厅及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的咨询、投诉、建议相关工作。受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其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承担区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4MB1J237706

 

2、“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超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提供综合保障相关工作;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财政经济、城乡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有关专项报告审议、执法检查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以及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区本级“智慧人大”、区预算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培训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承担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阳光大厦502房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4MB1F90216Y

 

3、“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青山区合作交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青山区合作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郝永旺

开办资金

14.8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青山区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承担青山区阳光大厦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承担青山区党政机关会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副县级以上领导及随行人员参观考察、合作交流、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在青山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本级重要会议、领导调研接待用车的保障工作;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4MB1F90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