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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2.针对昆区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昆区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综合管理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