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9429期)。
1、“包头市数字水网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数字水网中心
法定代表人
贺其叶力图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编制和执行市水利水务数字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市水利水务数字化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制订、补充、修改与发布;负责市水利水务数字化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承担市智慧水网平台建设;负责市智慧水网平台与智慧水网信息调度中心的软硬件维护;承担全市水利水务数字化资源的整编、共享和管理,及水利水务要素的智慧监控工作;承担智慧水网软硬件资产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信息化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中路17号市水务局楼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08779105
2、“包头市统计普查中心”公告事项:
包头市统计普查中心
张红艳
2.34万元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承担国家在包头市进行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统计普查有关工作;承担包头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相关工作;承担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提供普查数据等工作;承担全市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与分析研究等工作;负责各类普查资料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一号包头市党政大楼二楼C区
12150200MB08496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