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包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3690期)。

1、“包头市广播电视微波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广播电视微波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国新

开办资金

112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微波网络的规划和运营;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信号分配、无线覆盖任务;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信号覆盖收测和评估的相关任务;承担自治区微波线路的传输覆盖任务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下达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调度任务等工作;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M7482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