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54915期)。
1、“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菅广林
开办资金
6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市林草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昆区、青山、东河、九原、稀土高新区的林草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查处包头市范围内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和上级交办或指定办理的案件。四是负责监督指导石拐、白云、达茂、土右、固阳林草领域的行政执法。
住所
包头市昆区少先路21号农林大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K8825XW
2、“包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包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尚辰
166万元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市本级及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责、日常监管职责及“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查处跨区域案件和大案要案。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
12150200MB1F99237B
3、“包头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包头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张恩学
1万元
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和调整工作,参与拟定信息数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地区行业信用监测调查工作;承担全市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初审、上报、反馈异议申诉和信用投诉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乌拉特大街240号
12150200MB1G0115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