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包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6482期)。

1、“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永平

开办资金

99.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市卫生健康系统考试考务工作,负责试卷保密室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试卷的接收、保管、运送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考试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F92377J

 

2、“包头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杨帅

开办资金

68.7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整合分散在市本级和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以下简称市辖区)的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城市公共供水(含直饮水)、水工程保护、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方面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职能,组建包头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水务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住所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中路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F924651

 

3、“包头市基层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基层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云冠峰

开办资金

103.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全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各项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全市避孕药具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避孕药具接收后的质量检验、保管及向旗县区调拨发放。

住所

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18号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F92385D

 

4、“包头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贾向前

开办资金

905.3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中路17号包头市水务局办公楼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G3029XQ

 

5、“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包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包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法定代表人

田炯

开办资金

892.1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局机关机要保密、公文运转制发等辅助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效能统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新闻宣传、史志年鉴编纂、舆情监测等辅助工作,承担局机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信访事项办理等辅助工作。 2.承担局机关自然资源、规划有关综合档案归档、数字化及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数据的收集、管理与分析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信息化技术支撑保障工作,为局机关规划、土地、测绘、矿产等各项自然资源业务提供工程技术支撑保障。 3.承担局固定资产管理及机关事务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 4.负责接收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工作,承担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编研、咨询、交流、服务等工作。 5.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1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MB1H08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