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十一大队”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十一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5000000990)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50000075559861W,有效期自2021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3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