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1、“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锡林郭勒支队第二大队”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锡林郭勒支队第二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5000001020)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50000078366424T,有效期自2021年09月28日至2026年09月28日。

2、“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锡林郭勒支队第三大队”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锡林郭勒支队第三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5000001021)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50000078366563H,有效期自2021年09月28日至2026年09月28日。

3、“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5000000822)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50000767870984X,有效期自2017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