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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社会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研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社会治理研究各方面和全过程。开展全区社会治理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理论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开展社会治理领域的宣传、交流、教育培训等工作。 承担指导全区见义勇为和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业务工作;健全完善全区见义勇为评选表彰、慰问救助等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全区见义勇为宣传工作。协助开展全区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原:开展全区社会治理的重大热点 难点问题理论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为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社会治理领域的宣传 交流 教育培训等工作 承担指导全区见义勇为和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业务工作 健全完善全区见义勇为评选表彰 慰问救助等制度机制 组织开展全区见义勇为宣传工作 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