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052702)。

1、“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田一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 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标准拟定 申报 组织实施和咨询服务工作 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事故 调查处理等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新技术 新装备推广应用 承担应急救援预案和规划编制等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全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业务指导的相关工作 参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承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信息化 智能化建设及信息化平台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库日常工作 完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MB1U66834U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谭景林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统筹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信息监测、汇总、分析,负责综治和网格化信息平台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筹、预警、分析 协助开展全区社会治安形势调查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运行和维护全区重点人群数据库 指导盟市、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 承担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 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快速路交汇处西300米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北二环办公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MB1U69058J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建民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履行服务保障机关职责各方面和全过程 为政法委机关日常政务运转提供服务保障 为政法委重要会议活动、重大专项工作、公务接待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政法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协助承担政法系统以及政法委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承担政法委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维护工作 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MB1U6906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