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010301)。
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调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调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宪昆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编制全区就业补助资金预决算草案 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全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经办风险防控的相关工作 负责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协助开展全区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发放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等经办风险防控的相关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 就业数据核查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等工作 承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MB0859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