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080905)。
1、“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定代表人
张乐
开办资金
63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检测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的起草工作 并参与编制相关工作的发展规划 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检测行业管理等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承担厅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应急指挥的相关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0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MB1L78925P
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刘宝良
6万元
协助开展地方立法理论研究、信息收集、法规起草、立法调研工作 协助开展立法规划、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 协助开展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 协助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地方立法评估等辅助工作 协助开展地方性法规报备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12150000MB0738689J
3、“内蒙古自治区驻北京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驻北京招才引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驻北京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驻北京招才引智服务中心)
师建国
40万元
协助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与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 为区域经济协调联动、深化合作提供辅助服务 承担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盟市在京经济联络的相关服务工作 协助自治区各部门各盟市在京开展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组织和承办招商引资活动 推动招商引资服务、辅助开展招商引资、引才引智任务落实 跟踪分析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和项目落实 承担投资促进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 协助开展京津冀地区高层次人才的服务、联络工作,协助自治区有关部门、地区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推进双招双引信息化建设 为省际投资合作、学术交流活动提供辅助工作 推进有关合作协议事项落实 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
12150000MB077118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