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分校、河北省省直机关电教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17036473);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663659455H);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职工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7941748020);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24702758);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河北省河北港口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663659463C);

河北省伊斯兰教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506404117D);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7926688844);

河北省地源热泵技术检测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672052815X);

河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67600986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