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邢台监管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MB1A14120D);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定监管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MB1A50172T);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沧州监管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MB1A5056X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承德监管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MB1A49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