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5年第八期)。
1、“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分校、河北省省直机关电教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分校、河北省省直机关电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燕光辉
开办资金
1574.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的教学安排,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和组织各类专题研讨班;承接省直各部门委托举办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培训;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省直机关电化教学的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委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63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0004017036473
2、“河北省伊斯兰教协会”公告事项:
河北省伊斯兰教协会
韩树军
22万元
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的教务活动;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民主管委会办好教务;按照中国伊协制定的《清真寺民主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协助促进各地清真寺建章立制, 搞好民主管理;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开展与各地伊斯兰教组织和穆斯林同胞的友好往来,加强交流与合作。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古城北路5号宗教大楼
1213000050640411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