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4年第一期)。
1、“河北省台胞服务中心(河北省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协会秘书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河北省台胞服务中心(河北省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协会秘书处)
法定代表人
苏雪茹
开办资金
4.6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相关涉台事务的沟通联络、协商洽谈工作;负责来冀台胞的联络咨询、权益维护和投诉协调工作;负责在冀滞留台胞的处置和弱势台胞救助工作;负责编发全省对台工作信息和对台宣传网站建设。
住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000MB184534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