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四期)。
1、“河北省出版物审读中心(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河北省对外宣传和交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河北省出版物审读中心(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河北省对外宣传和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浏
开办资金
548.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和网络出版物、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 全省对外宣传品制发、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对外宣传资源整理等对外宣传交流任务的支持保障 提供版权保护、使用等方面的公益服务。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文里7号009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000MB079395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