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3369期)。
1、“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邢海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人民政府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224MB1R787957
2、“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李长春
负责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咨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摸排辖区内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辖区内侨眷信息等工作。
12120224MB1R7878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