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公告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9673期)。

1、“天津市宝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春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我区参保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负责本区居民医保参保推动、垫付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完成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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