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3159期)。

1、“天津市静海区纪检监察大数据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纪检监察大数据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雨岭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研究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质效;负责加强智能预警监督,对关键数据提取、标注等分析,对案件多发易发领域进行预测及评估;负责加强智慧办案辅助,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开展犯罪心理研究,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供策略建议;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数据资源汇聚交换治理和大数据系统的开发、应用、分析;承担电子数据取证、数据分析研判,司法比对等技术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办案设备的运行、维护;其他需要完成的人工智能、大数据支撑服务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住所

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迎宾大道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223MB1U4276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