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9497期)。
1、“天津市静海区城区排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城区排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学武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区管网等排水设施养管维护,城区泵站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及排污工作服务,城区防汛排涝服务,承担城区排水排污问题来信来访协调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
住所
天津市静海区静丰路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223MB088391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