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5063期)。
1、“天津市北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北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达
开办资金
2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依托工作职能,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投资促进服务工作力量,做好全区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和协调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招商活动、宣传推介等事务性工作; (二)为项目洽谈对接、统计汇总、跟踪服务和推动落地提供支持保障; (三)开展招商有关培训指导; (四)承担天津市北辰区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天津市北辰区中学西路文化中心楼B座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113MB09278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