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3652期)。
1、“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京虹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提供辅助和支持。 参与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和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委托,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110MB0982964T
2、“天津市东丽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公告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李德军
10万元
为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相关事项提供服务。 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等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书面委托,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福山路与先锋路交口东南
12120110MB091606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