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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投诉、网络平台、媒体曝光等相关问题;负责城管系统改革撤销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负责本区相关事业编制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原:宗旨:整合区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区街道综合整修中心、区道路管理所、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及区市政监察管理所非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加挂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牌子,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
业务范围:承担区域内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市容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清运、城镇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渣土运输、处置等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担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巡查、监督、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投诉、网络平台、媒体曝光等相关问题;负责生产计划核算、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车辆的管理等事物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