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26027期)。
1、“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投诉举报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春健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承担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分拨、协调处理、汇总及相关投诉举报信息的搜集、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投诉、举报办理期限提示、催办及延期初审上报;负责投诉、举报反馈结果的整理上报;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106MB1J1628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