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1483期)。
1、“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萍
开办资金
78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承担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检测工作;承担辖区内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工作;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103MB1G1241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