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4481期)
1 、“天津警察学院(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天津警察学院(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开展法学、工学等门类全日制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相关警务实战科技创新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承担全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原:培养具有高等专科学历公安专业人才,促进公安事业发展。 〈法律类/交通类/刑侦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000401201487C
2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化工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站”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刘成(原:张楠)
121200004013524100
3 、“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公告事项:
朱凯(原:刘星火)
1212000040135752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