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84864期)。
1、“天津市价格事务中心(天津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价格事务中心(天津市价格认证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志华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以及价格变动监测预测预警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做好其他价格管理工作。
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35号1-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000MB1M5172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