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天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1941期)。

1、“天津市武清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天津市武清区城建档案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天津市武清区城建档案馆)

法定代表人

范迎春

开办资金

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本区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开垦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国有土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本区地下空间信息收集、整理、利用、更新、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承担本区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本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七)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000MB1G2786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