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延庆博物馆以及山戎馆、灵照寺、应梦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运行管理、开发交流等工作;负责对收藏的文物设置档案,建立管理制度,承担馆藏文物的鉴定、登记、借用、调拨、交换、修复、复制、拓印等工作;负责制定馆藏文物保护制度,落实文物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开展文物征集和交流等工作,配合对本区冶炼厂、造纸厂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拣选利用相关文物资源;负责利用馆藏文物举办展览、科研和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原:负责本区文物的保护、管理、调查与研究,组织开展文物征集、展览和交流等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传承、保护、研究与管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宣传;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培育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负责延庆博物馆以及山戎馆、灵照寺、应梦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运行管理、开放交流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