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北京市密云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密云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伯雅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服务需求。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制定辖区内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规划,对辖区各急救网络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落实好院前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承担区内院前医疗急救、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工作;为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医疗急救保障;承担辖区内院前急救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组织实施院前医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和技能培训;根据辖区特点,制定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组织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不定期应急演练,参与各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应急演练。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长城环岛东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MB097506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