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39855期)。
1、“北京市怀柔区农村新能源推广利用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怀柔区农村新能源推广利用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陈士明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减煤换煤、清洁空气”、农村太阳能公共浴室、生物质地热采暖、太阳能路灯、沼气和秸秆集中供气工程、户用节能设施利用、清洁燃料加工配送、村内公共场所直管荧光灯、节能路灯更换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三起来”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的制定、运行管理及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农村抗震节能建设标准制定、项目实施等工作;承担各种新能源技术在农村的安全使用、培训和推广等工作。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7MB0195602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