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9450期)。

1、“北京市平谷区阳光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阳光学校

法定代表人

张小营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中学义务教育,平谷区未满16周岁青少年违法犯罪矫治及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教育,开展中学学历教育。

住所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大峪子大街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6MB0781273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