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18期)

1 、“北京市大兴区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北京市大兴区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退休人员及企业遗留问题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及大兴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机关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负责协助机关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指导、改制重组、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人才培训、国际合作、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为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发布、宣传中小企业发展信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负责协助机关编制氢能、商业航天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机关推动氢能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北京商业航天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体系构建;组织协调推进氢能、商业航天等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及产业链布局;引导和组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负责加强数字经济研究分析,协助机关协调相关部门、园区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已改制区属集体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未移交社会化离退休职工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原: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及大兴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机关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负责协助机关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指导、改制重组、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人才培训、国际合作、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为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发布、宣传中小企业发展信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负责已改制区属集体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未移交社会化离退休职工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4560405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