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6期)。
1、“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政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4MB1Q00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