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3年第3期)。
1、“北京市昌平区第四实验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第四实验小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实施小学学历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罗兰街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1MB042009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