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3年第1期)。
1、“北京市昌平区大东流中心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大东流中心小学
法定代表人
李春林
开办资金
2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赴任庄村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140092929XY
2、“北京市昌平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李永安
5万元
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服务项目以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开展各项服务。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
12110221E01008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