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2年第4期)。

1、“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动物卫生防疫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动物卫生防疫站)

法定代表人

车大为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工作;负责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政府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1740086567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