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北京市昌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邢英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域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大型活动医疗保障、专业急救培训、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等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制定辖区内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规划,落实院前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本辖区特点,制定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组织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不定期应急演练,参与各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应急演练。承担全区院前急救车辆指挥调度、业务指导、考核监督等工作。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北街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1MB09102904